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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审计

发布机构:工信部

文    号:

印发时间:2016-04-27                  索引号: ZJJX-02-08-201605-00011


加强对重点用能工业企业的节能管理。

重点用能工业企业包括:

(一)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一万吨标准煤(分别折合8000万千瓦时用电、6800吨柴油或者760万立方米天然气)以上的东业企业;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确定的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五千吨标准煤(分别折合4000万千瓦时用电、3400吨柴油或者380万立方米天然气)以上不满一万吨标准煤的工业企业

设区的市赫县级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上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对重点功能工业企业实施属地管理,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重点用能工业企业以外的工业企业开展节能监督管理。

重点用能工业企业要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形成有岗、有责、全员参与的能源管理组织体系。

鼓励重点用能工业企业开展能源审计,并根据审计结果制定企业节能规划和节能技术改造方案,跟踪、落实节能改造项目的实施情况。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依据职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予以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用相关设备、警告、罚款,并向社会公开


1.监督作用。能源审计是政府加强能源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有效监管的基础。

政府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要充分履行节能行政管理的职责,以便于准确合理地分析评价本地区和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和水平,用以指导日常的节能管理,以实现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情况的监督管理,保证国家能源的合理配置使用,提高能源利用率,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持续地发展经济。

2.管理作用。促进企业加强管理,节能降耗,提高效益。

3.公正作用。


1、通过能源审计,初步弄清企业能源、物料的购进、管理、分配、使用、转换、效率情况,通过核查资料,分析企业能源利用现状;

2、查找问题,挖掘潜力,排查薄弱环节,提出一些节能措施和方案;

3、建立通用的企业能源审计程序,简化能源管理的日常事务,指导企业的生产经营;

4、建立完善的能源管理体系和科学合理的企业能耗定额指标体系;

5、根据国家及地方政府节能管理部门关于节能技改项目的申报及节能奖励的发放,需进行能源审计的要求, 能源审计可为企业节能技改项目及节能量的确定提供依据。


定义:依据国家有关的节能法规和标准,对企业和其他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的物理过程和财务过程进行的检验、核查和分析评价。

关于《印发企业能源审计报告和节能规划审核指南》的通知

《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GB/T17166

具体: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能源、资源的利用情况进行诊断、咨询、评价。包括从原料采购和库存、生产及操作、直到产品出厂的全面管理水平的分析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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